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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位位置判定规则:以球被传出瞬间及可触球部位为准

2026-06-03

在足球比赛中,“越位位置”的判定常被误解为“接球瞬间”或“球员跑动轨迹”,但根据国际足联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第11条,关键时间点其实是“球被传出的一刹那”。也就是说,当队友触球传球的那一刻,进攻方球员是否处于越位位置,才决定后续是否构成越位犯规。而判断该球员是否“越位”乐竞体育官网官网,依据的是其身体哪些部位——规则明确指出,只有比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(通常是最后一名后卫,守门员除外)更靠近对方球门线,并且其“可合法触球的身体部位”(即除手臂以外的头、躯干或脚)越过该防线,才算处于越位位置。

这里容易产生混淆的是“可触球部位”的界定。球员的手臂和手部即使越过了防守线,也不计入越位位置的判断,因为根据规则,手/臂不能用于合法控球或得分。例如,一名前锋在传球瞬间,其肩膀与最后一名后卫平行,但右手明显前伸越过防线——这种情况并不构成越位位置,因为手不属于有效部位。VAR回放中经常出现此类细节争议,裁判必须精准识别球员躯干或脚的位置,而非整体轮廓。

越位位置判定规则:以球被传出瞬间及可触球部位为准

越位与否,不等于是否犯规

值得注意的是,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违法,只有当该球员在传球瞬间处于越位位置,并在随后“实际参与比赛”(如干扰对手、争抢球权或从越位位置获利)时,才会被判越位犯规。这意味着,即便球员站在越位位置,只要他未影响比赛进程,裁判就应示意比赛继续。这也是为何有时看似“明显越位”的球员并未被吹罚——关键在于他是否“主动介入”了进攻。

近年来,随着VAR和半自动越位技术的引入,对“传球瞬间”和“身体部位”的判定精度大幅提升,但也暴露出规则执行中的灰色地带。比如,当两名球员几乎同时触球,究竟以谁的触球为“传球瞬间”?又或者,球员轻微抬脚是否算“可触球”?这些边界情况仍依赖裁判团队的综合判断。但无论如何,核心逻辑始终不变:越位位置的判定锚定在“传球瞬间”与“非手臂部位”的空间关系上,而非接球或射门时刻。